校内各单位:
请符合条件办理小孩统筹的教职工,抓紧时间(11月25日之前上班时间)到医务所办理相关手续。
办理小孩统筹需要的材料:
首次办理:证明本人与小孩关系的户口本、小孩出生证明、小孩已在一附院办理的就诊卡号码、小孩一寸近照一张,如已有户口需要提供小孩身份证号码。
非首次办理:小孩一寸近照一张,如已有户口需要提供小孩身份证号码。
特别提示:如小孩在一附院办理的就诊卡没有更换就继续使用原号码,不需要再次提供就诊卡号码;如已经更换或者不确定是否已经更换过,请提供正在使用的就诊卡号码,一旦号码录入系统,就只有该号码可以享受小孩统筹医疗待遇。
请各位职工互相转告,不要错过办理时间。逾期不来办理,视为自动放弃。
医务所
2017年11月7日